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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证券公司董事会应设立审计委员会 内部审计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员工数的5‰

2023-08-09 14:27:57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资料图】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制定发布了《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指引》(下称《指引》),强化党对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明确证券公司内部审计范围,规定内部审计组织架构,提出证券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同时,要求证券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公司员工人数的5‰,且一般不得少于5人。

据了解,中证协2021年曾对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证券行业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显著提升,但内部审计全覆盖、履职保障机制、专业胜任能力、内审结果运用等仍有待增强。

为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能,此次发布《指引》共八章、四十九条,规定了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组织架构设置、职责权限范围、工作程序实施、结果运用、自律管理等内容。

根据《指引》,证券公司设立党委的,公司党委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证券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指引》提出,证券公司应当设立与其经营目标、治理结构、管控模式、业务性质、资产规模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公司员工人数的5‰,且一般不得少于5人。证券公司控股子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内部审计岗位的,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和占比与证券母公司合并计算。

在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方面,《指引》提出,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分类别、重实质地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专项审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重视计算机辅助审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科技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的运用。

此外,《指引》提出,对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拒不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等情形,证券公司应当对其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督促其改正。对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等严重情形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其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重大违法的,依法移交有权机关处理。

中证协表示,考虑到证券公司按照《指引》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制度机制需要一定时间,《指引》设置了过渡期,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下一步,中证协将持续引导证券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提升证券行业公司治理能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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